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技术委托服务采购公告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技术委托服务采购公告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邀请文件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就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及项目概况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是由福建古雷石化有限公司与福建漳州港口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于2017年7月在漳州古雷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港口码头、经营性港航设施、仓储业务及管廊的投资、建设、经营,对油品、化工原材料、化工产品等液体货物装卸、仓储、中转、物流配送等向客户提供服务。、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半岛西侧,东山湾湾口东侧。

液散化工码头建设规模为2个5万吨级、1个2万吨级、2个5千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共5个泊位、码头岸线长1.126km,码头年设计货物吞吐量780万吨。化工物流罐区建设规模为17座液体储罐、总容积45.55万立方米,化工物流罐区占地面积624亩,包括1座****** m3低温丙烷储罐;1座****** m3低温丁烷储罐;1座***** m3低温乙烯储罐;3台3000 m3的常温丙烯球罐;4台***** m3的常温石脑油储罐;2台5000m3的常温苯储罐;2台5000m3的常温丙烯腈储罐;2台3000 m3的低温醋酸乙烯储罐;1台500 m3轻污油罐,罐区管线建设总长度320公里。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乙方按法律法规、设计规范、相关标准,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工作;

1、 环境监测采样点、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参考(包含不限于)年度污染源自行监测计划(废气、废水、噪音、地下水等监测项目)的要求组织实施,并提交相应环境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年度污染源自行监测计划”(污染源自行监测因子、点位、频次等要求如有变化,以排污许可证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实际要求为准)

2、 按照排污许可证上相关监测要求(月/季/年等),提交相应的环境监测报告(含纸质版3份),且报告应当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协助甲方在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包括协助甲方自行监测方案在主管部门的备案)。

3、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协助甲方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及(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排污许可证变更等)。

4、 监测时间:监测服务期为自2023年12月起至2025年12月止(共25个月)。

5、 编制的报告成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及排污许可证关于污染源自行监测要求,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如出现异常监测数据,乙方保证持续监测直至合格。

6、 编制的报告应按标准格式电脑打印,内容齐全,以简体中文叙述。装订成正式文本,报告印刷数量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另提供一份可编辑电子版报告提交甲方存档。

7、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件、资料和数据,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一经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乙方应返还所有甲方提供的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有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在有效期内,及具备进行本项目技术服务的其他合法资格;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近三年内不得有被终止验收或终止类似合同的情形,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加盖公章)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石油化工项目环境监测的业绩,至少2个(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关合同,原件备查)。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服务工期及成果提交

满足规范及甲方要求,服务期为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止(共25个月),其他要求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五、投标报价

固定合同总价。由询价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选,最终选取报价最低的服务单位作为意向服务商。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4.00万元(含税),超最高限价报价将被否决。

注:服务费用包含且不限于环境监测费、报告编制费、人员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报告文本印刷费、合理利润、人工、设施设备、税费等履行合同所发生一切费用,总价包干承担本项目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六、付款方式

支付时间和金额 :均为一次性支付,乙方编制并提交报告成果文件及全部技术服务内容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且编制的报告成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及排污许可证关于污染源自行监测要求,待完成所以合同中约定内容后,申请支付服务费进度款的100%。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注:以上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才予以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不属于违约。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减免税费、新增税费等),导致费用减少的,在不含税价款不变的情况下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若导致乙方服务成本增加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应因此而导致甲方履约成本的增加。

七、合同文本

见询价书后附件

八、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1)

目录(按以下内容、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楷体加粗部分为目录项,须编制对应连续页码)

1.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逐项提供本询价书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邀请文件的获取

询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询价书从福易采平台实名获取。

领取询价书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园区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望坪街3号)。

采购单位: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福易采平台同步公开发布,具备资格要求的服务单位可实名注册获取。

十、响应文件的提交

各投标单位请按照第八条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修改格式将导致否决投标,2023年11月7 日 下午15:00 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逐页盖章后密封送(寄)至:福建省漳州市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园区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综合办。

联系人及电话: 梅盼 0596-******* 电子邮箱:meipan.mtgs@fjglpc.com.

福建漳州古雷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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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测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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