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潍坊市
债权总额:933.69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持有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933.69万元,其中收购贷款本金580万元,利息345.04万元,其他权利8.65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 | 其他权利 | 债权总额 |
1 | 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 | 张华政、闵佳 | 580.00 | 345.04 | 8.65 | 933.69 |
一、债权基本情况
债务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县支行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580万元,抵押物为新昌铝业公司名下所有的1#-6#钢结构资产(共*****.85m2)。保证人为张华政、闵佳。
截止基准日,尚欠本金580万元,利息345.04万元,其他权利8.65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二、主债务人及抵押物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7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临朐县东城街办刘迪沟,法定代表人张华政,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3******F。经营范围为铝型材生产、销售;钢结构件加工、制作;复合板制作、销售;铝合金制品、不锈钢制品加工、销售;铝锭、铝棒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法律法规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抵押担保情况
1、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新昌铝业公司名下所有的1#-6#钢结构资产(共*****.85m2),房产自建钢结构厂房,通过建筑材料抵押,在办理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的设备抵押(即建筑材料抵押)。
2、保证人情况:张华政、闵佳。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该项目已诉讼确权,诉讼时效连续。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单户处置或与其他债权打包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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