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3第1897场

11月1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3第1897场




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

(2023第1897场)

受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大米,数量1540吨,等级三等,商标碗碗香,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粮库,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大米,数量1540吨,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粮库,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

销售须知:

1.包装规格:25kg/袋。

2.出库费:仓内交货,由竞得方负责出库。

3.出库条件:粮库地磅12米,运粮货车轴距限12米内。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采购须知:

1.质量要求:质量指标符合《大米》(GB/T 1354-2018)籼米三级标准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标准的要求,真菌毒素限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标准的要求,重金属镉≤0.2mg/kg 。

2.包装要求: 25kg/袋。包装袋为同一品牌,且包装袋标识应符合国家大米包装袋标识要求 。

3.入库费: 仓内交货,由竞得方负责入库,按照买方要求堆码整齐。

4.入库条件: 粮库地磅12米,运粮货车轴距限12米内。

5. 大米生产日期:交易成交后生产 。

联系人:徐江,联系电话:135*****235

三、轮换方式:边入边出。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日,出库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0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36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日,入库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0日。

(四)结算方式:买方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抽样进行检验,检验合格且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结算余款。如质检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须于15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大米。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6: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11月1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何超)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900100*****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2年3月)、《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2年3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 ********(挂网) ********(报名) ********(交割)********(结算)

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 ********(传真)

财务QQ群: *********江航成、符晗(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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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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