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杭州幸福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杭州幸福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杭州幸福贸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债权总额:********.65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拟对杭州幸福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10月20日(处置基准日),债权总额********.65元,其中债权本金*******元,利息(含罚息、复利)******.65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让与担保、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杭州幸福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0日,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76******E,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顾建平,住所为临安市锦城街道顺达丁香苑7幢104-204,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百货。杭州幸福贸易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开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顺达集团有限公司、孟安、孟玉良、杨小萍为上述债权提供最高额930万连带保证担保,浙江天伦钢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一)保证人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6日,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76******P,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孟玉良,住所为:临安市锦城街道沙地村无门牌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
(二)保证人杭州开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开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9日,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80******E,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卞良飞,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杭州开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
(三)保证人杭州顺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顺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1日,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XC,注册资本51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卞良飞,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南环路198号,经营范围:销售:塑料管材管件、塑料建材、塑料制品、塑钢门窗及设备、智能高频开关电源、电子产品、聚氨脂及橡胶密封件;物业管理。杭州顺达集团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
(四)保证人浙江天伦钢丝有限公司
浙江天伦钢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24日,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43*******,注册资本51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咸天伦,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卦畈60号,经营范围:销售:胶管钢丝 、钢材线材、钢帘线、镀锌铁丝、金属拉丝、工业用钢丝制品、硅锰钢丝;货物进出口。浙江天伦钢丝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
(五)保证人孟玉良
孟玉良,男,1954年8月17日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临安石镜街。
(六)保证人杨小萍
杨小萍,女,1957年6月18日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临安石镜街。
(七)保证人孟安
孟安,男,1982年8月22日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临安景杉路。
四、担保物情况
原债权人恒丰银行杭州分行与杭州幸福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伦钢丝有限公司、杭州顺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开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让与担保协议,约定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名下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九豪庄园7套商铺销售给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已签订相关销售合同。担保人: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清单如下:
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坐落 | 用途 | 面积(㎡) |
临房权证锦城字第*********号 | 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九豪庄园16-18(16-18幢105-205) | 商业服务 | 110.92 |
临房权证锦城字第*********号 | 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九豪庄园16-18(16-18幢106-206) | 商业服务 | 154.65 |
临房权证锦城字第*********号 | 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九豪庄园16-18(16-18幢107-207) | 商业服务 | 124.96 |
临房权证锦城字第*********号 | 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九豪庄园16-18(16-18幢108-208) | 商业服务 | 127.63 |
临房权证锦城字第*********号 | 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九豪庄园16-18(16-18幢109-209) | 商业服务 | 114.21 |
临房权证锦城字第*********号 | 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九豪庄园16-18(16-18幢110) | 商业服务 | 11.12 |
临房权证锦城字第*********号 | 杭州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九豪庄园16-18(16-18幢111-211) | 商业服务 | 95.55 |
合计 | 739.04 |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户债权担保物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九豪庄园,担保物为7套商铺,面积合计739.04㎡,周边人流量较大,商业气氛浓厚,适合投资经商。
六、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该资产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等。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贷款债权。
七、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八、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3年10月30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九、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饶先生、程先生
联系电话: 0791-**831568、0791-**836711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91-**836778
邮政编码: 330006
联系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标签: 债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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