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镇耕地流出整改方案
北海镇耕地流出整改方案
北政发〔2023〕61号
一、总体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压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严起来”的总基调,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聚焦耕地保护突出问题,紧盯重点任务,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用地,筑牢耕地保护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问题为导向,逐图斑逐地块排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筑牢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确保我镇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二、耕地流出整改措施
(一)摸清底数
按照上级反馈数据,北海镇共有省级下发耕地流出图斑441个,面积717.1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图斑254个,面积363.43亩,一般耕地图斑187个,面积353.76亩。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迅速摸排省级下发耕地流出图斑,结合耕地流向园地、设施用地图斑,二调到三调耕地流出图斑三类图斑,实地核查研判辖区内所有耕地流失问题图斑的现状实际用途、流失原因、是否具备恢复条件等,要求5月10日前全面完成耕地流出问题图斑的排查,为恢复耕地做准备。
(二)整改目标时限
1、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云南省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调度方案》(云自然资函〔2023〕15号)要求,对省级下发耕地流出图斑,在5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恢复任务的30%,至6月底完成70%,至7月底完成90%,至8月底完成95%,9月底原则上基本完成所有整改恢复任务。
2、我镇2020年以来减少耕地821亩,按照《腾冲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交办书》的要求,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找出符合规定的补齐地块,并督促耕种,12月30日前完成补齐补足(包括恢复的耕地)。
3、我镇“三调”比“二调”净减少耕地*****亩,须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补齐补足任务目标数(2023年须补齐补足1485亩、2024—2026年每年须补齐补足2971亩、2027年须补齐补足4456亩),最终于2027年12月底前补齐补足。
(三)分类整改措施1. 现状为园地类(非粮化)
现状为园地,没有破坏耕作层,即农户曾种植其它非粮作物,导致地类变更形成图斑,未落实进出平衡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的要求,由耕地转为种植园用地,发展林果业的,要求调整产业结构,立即整改恢复耕地,保证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水稻、玉米、麦类、豆类、薯类);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律立即整改恢复为耕地。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钩领导、各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
责任部门:农科站、农经站、自然资源所、各村(社)挂村工作队
2. 现状为林地类(非粮化)
现状为林地,未落实进出平衡的、属于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属于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和国办发〔2020〕44号文印发后转为林地的、2021年以来超标准建设绿色廊道的、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的;2021年以来超标准建设绿色廊道的;弃耕撂荒,自然成林、成草的永久基本农、一般耕地的,应就地恢复耕地,保证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水稻、玉米、麦类、豆类、薯类)。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钩领导、各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
责任部门:林业站、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挂村工作队
3. 现状为建设用地类(非农化)
现状为建设用地,依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现状为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确保在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按标准整改到位。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还未形成违法图斑,经依法依规查处,不符合用地政策,按要求于9月底前整改恢复到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非农化建设行为,一律立即整改恢复为耕地。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钩领导、各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所、农科站、农经站、各村(社区)挂村工作队
4. 现状为设施用地类(非粮化)
现状为设施用地,未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且已形成违法图斑的,根据交办书要求,确保在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按标准整改到位。属于《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印发后转为农业设施用地且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按要求于9月底前整改复耕到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设施用地一律立即整改恢复为耕地。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钩领导、各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所、兽医站、农科站、农经站、各村(社区)挂村工作队
5. 现状为坑塘水面类(非农化)
现状为坑塘水面,属于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要求,一律立即整改恢复为耕地,且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钩领导、各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
责任部门:农科站、农经站、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挂村工作队
三、耕地补充措施
(一)摸清底数
各村(社区)迅速组织摸排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图斑,包括进出平衡和占补平衡两类,实地核查研判辖区内后备耕地资源的现状实际用途和恢复耕地的难易程度,为恢复耕地、落实进出平衡、占补平衡指标做准备。
(二)分类落实指标措施
统筹安排好耕地和林地后备空间,判断可以开垦为新增耕地的地块,按三调时的地类划分主责部门。
1、三调为园地,没有破坏耕作层,具备耕种条件的,由农科站督促调整产业结构,保证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水稻、玉米、麦类、豆类、薯类)。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钩领导、各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
责任部门:农科站、农经站、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挂村工作队
2、三调为林地的,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推进林地上山、耕地下山,主要在25°坡度以上区域合理划定林地后备空间,在25°坡度以下区域划定耕地后备空间,为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留足空间。
3、对“三调”为林地,不属于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或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建设的防护林和绿色通道等的,且在25°坡度以下、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地块,由使用权人、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镇(街道)林业服务中心、属于乡镇(街道)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现场确认填写《土地类型确认表》确认到图斑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为耕地,无需办理林地审核审批、采伐等手续,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钩领导、各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
责任部门:林业站、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挂钩工作队
4、结合耕地实际变化情况和相关管理信息,参考最新遥感影像和历年变更调查影像,及时排查提取农户自行恢复耕地种植图斑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纳入日常变更和年度变更调查。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挂钩领导、各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
责任部门:农科站、农经站、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挂钩工作队
四、坚决遏制耕地流出增量
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特别是因政府主导、工商资本流转造成的耕地违规流出问题。实地核实举证耕地流出问题图斑,问题属实的必须立即恢复耕种。加强辖区内实地巡检,对耕地变化问题及时管控,涉及违规流出的,应立即恢复耕种。充分调动村集体组织、农户等基层力量,建立网格监督员制度和监督举报机制,实现对违规流出耕地早发现、早制止、早恢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我镇面临的严峻形势,将恢复耕地、保护耕地保有量作为当前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党委政府加强统筹协调,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做实做细。
(二)全镇联动、分片挂包。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照各村(社区)整改图斑任务情况(详见附件),各村(社区)挂钩领导牵头深入,共同开展整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整改,补足流失耕地。自然资源所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指导督促做好问题摸排、核实举证等工作;严格督察执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农科站、农经站严格耕地的种植用途管控,指导督促严格落实遏制耕地“非粮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要求;用好种粮补贴政策,加强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引导农户将耕地用于粮食生产。林业站按照林地管理边界要求,协调好耕地和林地的保护管理,做好不符合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地块的复耕工作。财政所、项目办、交通、水务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耕地整改恢复工作。
(三)多措并举、抓实整改。做好排查,遏制增量,严格源头管控,防止新增问题;结合实际,处置存量,因地制宜,想方设法落实问题整改;查清耕地流量流向,掌握耕地利用现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做好耕地流入流出。同时,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四)压实责任、跟踪问效。镇领导班子成员对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做到心中有数,严控新增违法违规占耕的同时,限期恢复耕地。各问题整改排第一的责任领导、部门牵头,迅速行动,开展工作,过程中注意整理工作台账。整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责任领导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镇纪委及时介入,加强监督,督促各组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的、推进缓慢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
附件:1. 各村(社区)整改目标任务
北海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
附件 各村(社区)整改目标任务 图斑个数单位:个 图斑面积单位:亩 村(社区) 数 图斑 种类 | 省级下发耕地流出图斑 | 一般耕地流出问题 | 永久基本农田流出问题 | |||
图斑个数 | 图斑 面积 | 图斑 个数 | 图斑 面积 | 图斑 个数 | 图斑 面积 | |
打苴社区 | 89 | 121.62 | 39 | 61.38 | 50 | 60.24 |
富裕社区 | 73 | 128.89 | 30 | 70.86 | 43 | 58.03 |
花园村 | 65 | 91.02 | 23 | 53.55 | 42 | 37.47 |
双海社区 | 36 | 81.08 | 22 | 62.94 | 14 | 18.14 |
双坡村 | 11 | 11.23 | 5 | 8.33 | 6 | 2.9 |
下村社区 | 54 | 124.87 | 21 | 31.58 | 33 | 93.29 |
新乐社区 | 61 | 93.23 | 28 | 39.13 | 32 | 54.1 |
盈河村 | 38 | 52.7 | 13 | 20.18 | 25 | 32.52 |
竹坝村 | 14 | 12.55 | 6 | 5.79 | 8 | 6.76 |
北海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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