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涂镇劳动村安置小区招标公告
银涂镇劳动村安置小区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经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金湖县银涂镇劳动村决定在劳动村一联组庄台后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区,现将该建设项目对外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1、劳动村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区第一期规划面积约99亩,按招标方规划实施。
2、居民集中居住区第一期规划四址:位于银涂镇劳动村一联组境内(具体位置按招标方指定确界为准)。
二、投标方式:投标人以代收代缴宅基地补偿费出价投标,为有底价竞标,暗标暗投,有效报价中的最高价中标。
三、中标人按土地现状和招标方的限制条件设计具体规划;设计规划交招标方评审,必须经确认后方可实施。
四、报名条件:
1、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单位均可报名。经招标方进行资信调查认可后方可参与竞标。
2、具备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三年内承建安置小区、代建房或商品房开发建筑面积累计6万平方米以上的在审验有效期内的建筑企业可报名(提供业绩资料供审查),经招标方审查认可后方可参与竞标。
3、交纳报名费200元(无论是否通过审核,概不退还),竞标保证金50万元。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专业技术证书、单位代缴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16时止。
报名地点: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涂镇政务中心)。
联 系 人:邹修桂 电话:138*****040
李福江 电话:132*****583
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待定。
六、其他事项:
1、本期小区建设规划必须在一年内全部完工后统一安置,杜绝零散安置。
该土地上现有的树木及青苗、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由招标方负责。
2、居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的相关规范由中标人与相关管理部门交涉。
3、竞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根据招标方相关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测算,并向相关单位咨询。
4、竞标人中标后三日内必须与发包方签订中标合同。逾期不签的,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金湖县银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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