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0-30 至 2023-11-03
撰写单位: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韩莹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1,000.00
最高限价(元):571,000
采购需求:

采购RTK测量仪5台,帐篷120顶,吨袋5000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61,500.00
最高限价(元):461,500
采购需求:

铁镐200把,铁锹3000把,分体雨衣500件,雨鞋500双,水泵管带6寸、4寸各500米,大苫布20块,叉车1台,除湿机8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194,600.00
最高限价(元):1,194,600
采购需求:

舟艇外机5台,机动泵5台,大功率吸水泵组2套,水下破拆工具组1套,水面救援机器人1台,射绳枪5套,躯体固定气囊5套,肢体固定气囊5套,折叠式担架5个。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3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中标方式:兼投不兼中,同时排名第一以包段顺序为准,即:001包、002包、003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滨经开区行政中心A座5段
联系方式: 180*****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友谊街西段锦兴花园4区南商网12-5
联系方式: 131*****886
邮箱地址: zhjlnf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瀚新支行
账户名称: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老师
电 话: 131*****886

标签: 救援物资 抗洪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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