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货航上海营业部浦东机场民航车辆高精度定位平台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国货航上海营业部浦东机场民航车辆高精度定位平台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以下简称“国货航上海营业部”)为落实《关于印发〈浦东机场飞行区内运行保障车辆技防设备的配置标准〉的通知》(沪机场浦机管委(2023) 45号)文件中要求的车辆技防要求,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浦东机场民航车辆高精度定位平台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
《关于印发〈浦东机场飞行区内运行保障车辆技防设备的配置标准〉的通知》(沪机场浦机管委(2023) 45号)文件中要求,规定了飞行区内运行保障车辆技防设备的配置标准,以进一步规范浦东机场飞行区内车辆管理工作,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确保机场运行安全。
三、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
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
每辆车拟安装车载高精度定位终端1套、行车记录仪1套(镜头面向车头)、报警器1套、物联网卡1套。
(一) 定位设备要求
1. 装车载定位设备辆的定位精度应不低于亚米级。
2. 定位设备所调用的地图应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精度GIS地图。
3. 车载定位设备应具备接收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划设的电子围栏的功能,并能实现相关的告警功能。
(二) 音视频设备要求
1. 车内音视频要求
(1) 行车记录仪:分辨率不低于1080P,广角角度不低于140° ,供电方式可用点烟器、USB和保险盒电瓶取电,具备夜视及拾音功能;
(2) 存储卡:内存容量不低于128G,可支持USB3.0,传输速度不低于140MB/秒,存储卡 可满足连续存储时间不低于24小时;
(3) 行车记录仪的镜头应面向车头;
2. 前置摄像头要求
(1) 摄像头有效像素不低于1080P;
(2) 支持AHD/TVI/CVI同轴高清输出,图像清晰;
(3) 可实现昼夜监控;
(4) 存储卡可满足连续存储时间不低于7X24小时;
(5) 行车记录仪的镜头应面向车头方向;。
五、公示期:
2023年10月31日9时-2023年11月3日17时。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六、项目联系人:石磊 联系人电话:021-********
联系人电子邮箱:shilei@airchinacargo.com
七、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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