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北区第一、第三、第四办公区超低能耗改造项目
哈尔滨市松北区第一、第三、第四办公区超低能耗改造项目
哈尔滨市松北区第一、第三、第四办公区超低能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101G231*****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北区第一、第三、第四办公区超低能耗改造项目己由上级机关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盛投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第一、第三、第四办公区超低能耗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
2.3项目概况:共涉及三个单位工程超低能耗改造项目,其中第一办公区位于松北一路与学海街交口,建筑层数地上3层、局部2层,地下局部1层,建筑面积约为5000m2;第三办公区位于松北一路53号,建筑层数5层,建筑面积约为7000m2;第四办公区位于松北一路38号,建筑层数8层,建筑面积约为*****m2。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超低能耗建筑咨询、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测绘与结构鉴定、超低能耗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2.6.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应当能够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决策者选定方案确定项目的要求。
2.6.2超低能耗建筑咨询:提供概念性方案设计,并从项目立项至项目运营各阶段提供超低能耗建筑咨询服务。
2.6.3工程项目管理: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手续办理、项目测绘与结构鉴定管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6.4项目测绘与结构鉴定:对要改造的建筑进行建筑测绘与结构鉴定,出具测绘成果与结构鉴定报告,为建筑改造设计提供依据。
2.6.5超低能耗施工图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加固设计)等。
2.6.6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涉及本工程的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询(认、审)价;专业分包造价控制;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决算;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及配合项目完成财政评审。
2.6.7工程监理: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2.8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约3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1.1项目测绘与结构鉴定: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1.2超低能耗施工图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2.1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总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注册咨询师资格。
3.2.3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4项目测绘与结构鉴定负责人: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证书或工程类高级职称证。
3.2.5超低能耗施工图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
3.2.6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2.7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企业近3个月(2023年8月到2023年10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1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2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符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以超低能耗施工图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本项目只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6时00分至2023年11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16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线上开标
8.评标、定标方式
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各专项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10.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各专项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90 号)文件中综合信用评价A级投标将被否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黑建函〔2023〕262号)文件中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0451-********、0451-********。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1-********
招标人: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系人:王文强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盛投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1号楼F1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99*****218
日 期:2023年10月30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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