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来安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来安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来安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1.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来安河。
2.来安河。流经滁州市来安县、明光市,以河湖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11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三城镇、水口镇、张山镇、新安镇、舜山镇、杨郢乡和明光市自来桥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履行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2023年10月30日
初审:王二利;审核:韦有俊;审签:许友林
标签: 有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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