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学生食堂空气能热水器供应、安装采购询价公告
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学生食堂空气能热水器供应、安装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学生食堂空气能热水器供应、安装采购项目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空气能热水器销售经营资质,有可靠售后服务机构;
3、所投设备参数规格需达到询价文件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开标时需提交:(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投标签到时提交。(2)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报价单,封装在资料袋中,密封,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
三、采购设备数量及参数(详见报价文件中)
四、报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30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兴山县古夫镇湖南路19号)。
五、评标办法
1、本项目拦标价为*****.00元(大写:贰万壹仟圆整)超过拦标价的报价无效。本项目的报价为包干价。
2、在资格审查合格和所投设备参数规格达到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六、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日9时00分;
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2日9时00分在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二楼会议室签到并提交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文件。
八、学校组织评标小组现场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九、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签订合同后的十天内必须供货且安装完毕。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人:谢冰
联系电话:159*****678
兴山县实验初级中学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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