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四川省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创建自评表》的通知
关于填报《四川省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创建自评表》的通知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一批四川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学校)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请各学校高度重视,组织团队对照《四川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学校)创建遴选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认真开展自评,准确填报《四川省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创建自评表》(附件3),并于2023年11月1日前,发送到县电教馆邮箱scdyzjdj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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