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方案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方案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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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U-WT231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3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大学,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学校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方案设计
2.2招标范围:要求设计单位依据校园周边环境和项目电子科学与工程特质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和建设的相关要求,完成规划和建设要求的相关资料,配合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和评估工作,并通过学校认可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中心校区体育馆南侧,计划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行业标准,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要求
2.7招标控制价: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否则按否决处理。
3.3投标人近三年完成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
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
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0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
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431-
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
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
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
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
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大学采购与采购管理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商贸楼四楼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431-851673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8楼
联系人:陶悦
电话:0431-8130360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U-WT231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3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大学,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学校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方案设计
2.2招标范围:要求设计单位依据校园周边环境和项目电子科学与工程特质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和建设的相关要求,完成规划和建设要求的相关资料,配合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和评估工作,并通过学校认可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中心校区体育馆南侧,计划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行业标准,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要求
2.7招标控制价: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否则按否决处理。
3.3投标人近三年完成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
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
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0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
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431-
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
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
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
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
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大学采购与采购管理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商贸楼四楼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431-851673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8楼
联系人:陶悦
电话:0431-8130360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U-WT231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3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大学,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学校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实验楼项目方案设计
2.2招标范围:要求设计单位依据校园周边环境和项目电子科学与工程特质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和建设的相关要求,完成规划和建设要求的相关资料,配合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和评估工作,并通过学校认可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中心校区体育馆南侧,计划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行业标准,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要求
2.7招标控制价: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否则按否决处理。
3.3投标人近三年完成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
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
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03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
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431-
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
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
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
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
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大学采购与采购管理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商贸楼四楼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431-851673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8楼
联系人:陶悦
电话:0431-8130360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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