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0 16:02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相关规定,现组织向社会公开选聘执业律师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根据需要参与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为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及相关法律服务;

(二)为研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计划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律审核、论证等工作,出具书面法律审核意见;

(三)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仲裁等法律事务;

(四)为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七)其他法律事务。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强;

(三)应当具有丰富的党政机关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熟悉社情民意,业务特长与聘任机关主要业务领域直接相关,积极配合聘任机关工作安排,保证必要的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的时间和精力,及时响应聘任机关的法律服务需求;

(五)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对象及选聘人数

服务对象为经开区市场局、规资局、建交局、政务办、生态局、南港规建局、国资局、西部片区管理局。以上部门拟聘人选共计8-24人(每个部门拟聘1-3人)。每名律师最多可兼任2个部门的法律顾问,党委管委会法律顾问与工作部门法律顾问不可兼任。

四、费用标准及支付

(一)费用标准

根据党委管委会有关规定,法律顾问费用统一采取固定单价的方式,计费标准为500元人民币/时,计时标准详见附件1。

(二)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向每名法律顾问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1万元整,包含有效工作时间20小时。2024年11月据实支付已发生的法律服务费用。合同期满并验收合格后45日内,按照前述计费标准及实际服务时间据实支付剩余已发生的法律服务费用。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2023年11月6日09:30起至11月8日16:30止,为期三天。

(二)报名方式

1、请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www.teda.gov.cn)公开—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服务比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附相关学历证明、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现场提交一份《报名表》,核对证明材料原件后退还。同时请务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如下邮箱:kfqsfj2023@126.com

注:同时报名党委管委会法律顾问与工作部门法律顾问的应分别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在报名期限内前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递交上述报名材料。委托他人现场递交材料的,应提交委托书。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

六、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资格规定的候选人员名册。

(二)初步筛选 根据候选人员的专长领域、专业水平和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

(三)面试竞聘 经过初步筛选通过后的参选人员进入面试竞聘环节,参选人员陈述自身情况、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和响应速度等,如实回答面试人员的提问。根据参选人员面试竞聘情况最终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1日(周二)9:30-17:00

面试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3403会议室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不安排线上面试)

七、聘任

对决定聘任的法律顾问,由经开区各工作部门与所在律所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并颁发聘书。


附:1、法律顾问计时标准

2、《报名表》


报名咨询: 022-****************

提交材料: 022-************************




经开区有关部门法律顾问比选工作组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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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相关规定,现组织向社会公开选聘执业律师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根据需要参与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为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及相关法律服务;

(二)为研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计划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律审核、论证等工作,出具书面法律审核意见;

(三)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仲裁等法律事务;

(四)为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七)其他法律事务。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强;

(三)应当具有丰富的党政机关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熟悉社情民意,业务特长与聘任机关主要业务领域直接相关,积极配合聘任机关工作安排,保证必要的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的时间和精力,及时响应聘任机关的法律服务需求;

(五)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对象及选聘人数

服务对象为经开区市场局、规资局、建交局、政务办、生态局、南港规建局、国资局、西部片区管理局。以上部门拟聘人选共计8-24人(每个部门拟聘1-3人)。每名律师最多可兼任2个部门的法律顾问,党委管委会法律顾问与工作部门法律顾问不可兼任。

四、费用标准及支付

(一)费用标准

根据党委管委会有关规定,法律顾问费用统一采取固定单价的方式,计费标准为500元人民币/时,计时标准详见附件1。

(二)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向每名法律顾问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1万元整,包含有效工作时间20小时。2024年11月据实支付已发生的法律服务费用。合同期满并验收合格后45日内,按照前述计费标准及实际服务时间据实支付剩余已发生的法律服务费用。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2023年11月6日09:30起至11月8日16:30止,为期三天。

(二)报名方式

1、请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www.teda.gov.cn)公开—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服务比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附相关学历证明、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现场提交一份《报名表》,核对证明材料原件后退还。同时请务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如下邮箱:kfqsfj2023@126.com

注:同时报名党委管委会法律顾问与工作部门法律顾问的应分别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在报名期限内前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递交上述报名材料。委托他人现场递交材料的,应提交委托书。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

六、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资格规定的候选人员名册。

(二)初步筛选 根据候选人员的专长领域、专业水平和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

(三)面试竞聘 经过初步筛选通过后的参选人员进入面试竞聘环节,参选人员陈述自身情况、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和响应速度等,如实回答面试人员的提问。根据参选人员面试竞聘情况最终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1日(周二)9:30-17:00

面试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3403会议室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不安排线上面试)

七、聘任

对决定聘任的法律顾问,由经开区各工作部门与所在律所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并颁发聘书。


附:1、法律顾问计时标准

2、《报名表》


报名咨询: 022-****************

提交材料: 022-************************




经开区有关部门法律顾问比选工作组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开发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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