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株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3年上半年株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3年上半年株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设〔2019〕239号)要求,我局开展了上半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随机抽查了全市湖南省施工图信息管理系统中2023年度上半年办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编号尾数为0、高层建筑以及三审不合格的施工图审查项目共计30个项目,从湖南省勘察设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岩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专家共6名,对上述施工图审查项目进行了复审,共涉及18个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本次检查共提出整改意见154条(见附件1)其中勘察专业12条,占7.8%;建筑专业20条,占13.0%;结构专业28条,占18.1 %;给排水专业16条,占10.4%;电气专业58条,占37.7%;暖通专业20条,占13%。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设计文件专业内容存在缺项漏项。市本级方面,株洲中美医院综合病房楼、制剂楼装饰装修项目,四楼及屋顶的消防风机未上传相应的配电系统图;湖南建工淞云台一期(5#、23#、25#)项目,加压送风系统模型中未体现负一层加压送风系统风机、管道、阀门。县市区方面,高新区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未上传室外充电桩的配电线路敷设及电源箱系统图;攸县曼联物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配送中心项目,未提供挡烟垂壁防火帆布相关参数;中能建投茶陵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站用预制舱采用独立避雷针,未提供本建筑物在独立避雷针保护范围计算数据。
(二)部分项目勘察文件详勘成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市本级方面,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划分不满足规范要求。县市区方面,炎陵县水口镇中学教学楼新建项目,说明书表3中圆砾的原位测试统计数与附件不一致;茶陵红商业中心项目,场地分布有卵石层,未分析降水效果和降水对环境的影响,不满足规范要求;醴陵市第二自来水厂项目,未明确板岩与砾岩的接触关系(若为断层接触应查明断层活动性),不满足规范要求。
(三)部分项目消防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市本级方面,三一硅能(株洲)有限公司中试线项目,在高大车间一侧设置自动消防炮,未考虑在车间中间设置的IV检测间等房间对红外线的遮挡,不符合规范要求;华地美墅湾二期项目,南向封闭阳台上下层开口之间窗槛墙高不符合规范要求,地下车库灭火器布置在停车位侧方与隔墙之间,停放的车辆会遮挡灭火器和妨碍灭火器取用,需重新设置灭火器位置或设置指示灭火器醒目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县市区方面,碧桂园·翘楚棠项目2期,一楼安全出口门外面未设置应急照明灯,不满足规范要求;茶陵红商业中心项目,防火风管外包防火板厚度不满足风管耐火极限要求;城发·人才公寓建设项目,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未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不满足规范要求;株洲西海岸鞋服有限责任公司厂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3轴处楼梯间窗与周边门窗洞口距离不足1米,不满足规范要求。
(四)部分项目结构设计不满足规范要求。检查发现市本级部分项目结构专业存在结构计算参数不满足要求。华地美墅湾二期项目,未根据《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第4.6.5条的要求,考虑风荷载脉动的增大效应且该项目仅采用叠合楼板,墙柱、梁全部现浇,不应按装配式建筑将现浇墙柱、梁内力放大1.1,不满足规范要求;三三一医院医疗用房改扩建项目,住院大楼新建部分和体检中心新建部分,剪力墙抗震等级应为四级(设计为三级),不满足规范要求。县市区部分项目结构专业存在抗震措施不满足要求、活荷载取值偏小等情况。攸县曼联物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配送中心项目,位于抗震不利地段,未按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乘上增大系数的方法考虑不利地段对设计地震动参数的放大作用,不满足规范抗震措施的要求;炎陵县水口镇中学教学楼新建工程项目,教学楼走廊活荷载标准值取值偏小,不满足规范要求;醴陵金鹰高级中学项目,教学楼牛腿的水平箍筋构造不满足规范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迅速整改到位,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建设单位要履行好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负责整改到位。对未完成施工的项目涉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要督促设计单位发起变更审查;对已完成施工的要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拿出整改措施,并按整改措施整改。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举一反三,对项目设计质量进行自查自审,负责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回复表(附件2)加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公章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报至我局勘察设计科(市本级项目),未按时限整改到位的,我局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审查机构应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质量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审查要点和技术规范进行审查,尤其注重涉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技术审查,切实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避免出现错审和漏审的情况。
(四)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涉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应重新变更审查,并将整改结果于2023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送我局。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株洲市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问题汇总表
附件1:2023年上半年株洲市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问题汇总表
2.2023年上半年株洲市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整改情况回复表
附件2:2023年上半年株洲市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整改情况回复表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沈鹏,联系电话:13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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