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关于加快流光溢彩夜贵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关于加快流光溢彩夜贵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深化《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实施方案>》(〔2020〕1号)和《加快推进“流光溢彩夜贵州”建设实施方案》(黔旅专项组办发〔2021〕17号)等政策文件取得的实践经验,省商务厅结合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草拟了《关于加快流光溢彩夜贵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qq.com;
二、联系电话:0851-********;
三、信函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区1604室。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快流光溢彩夜贵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
附件1.省商务厅关于《关于加快流光溢彩夜贵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关于加快流光溢彩夜贵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商务厅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省商务厅关于《关于加快流光溢彩夜贵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关于加快流光溢彩夜贵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夜间经济作为新兴业态,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释放消费潜力、带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近年来出台《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实施方案>》(黔商发〔2020〕1号)《加快推进“流光溢彩夜贵州”建设实施方案》(黔旅专项组办发〔2021〕17号)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促进我省夜间经济发展。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省商务厅结合我省前期实践经验和借鉴其他省份好做法、好经验,起草我省更为全面的夜间经济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文稿包含总体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强化要素保障要求3个部分,共18条工作举措。
(一)总体目标要求部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品质优先、示范引领,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为原则,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充分依托我省特色资源优势,整合各级各方资源,持续创新载体、改善环境、优化供给,着力推动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健等夜间经济新兴业态创新发展、融合共生,深挖夜间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夜间经济发展体系,到2026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业态多元、富有活力、拉动明显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努力将“流光溢彩夜贵州”打造成为西南地区乃至全国知名的夜间经济发展品牌。
(二)重点任务部分。分为“从优化夜间经济发展规划、创新构建夜间经济场景、加大市场主体扶持培育、数字赋能夜间经济场景建设、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供给”5个部分,提出14条工作举措。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打造夜游品牌、丰富夜娱体验、发展夜食滋味、释放夜购活力、活跃夜健氛围、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展微型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培育规上限上企业、支持大数据创新应用、培育发展“直播+N”模式、加强基础保障、优化交通设置、维护市场秩序。
文稿最后通过强化要素保障部分。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强化人才支撑、强化宣传引导4个方面,对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能够落地落实。
附件2关于加快流光溢彩夜贵州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夜间经济作为新兴业态,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深化《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实施方案>》(黔商发〔2020〕1号)和《加快推进“流光溢彩夜贵州”建设实施方案》(黔旅专项组办发〔2021〕17号)等政策文件取得的实践经验,推动我省“流光溢彩夜贵州”2.0建设,促进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多助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品质优先、示范引领,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为原则,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充分依托我省特色资源优势,整合各级各方资源,持续创新载体、改善环境、优化供给,着力推动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健等夜间经济新兴业态创新发展、融合共生,深挖夜间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夜间经济发展体系,到2026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业态多元、富有活力、拉动明显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努力将“流光溢彩夜贵州”打造成为西南地区乃至全国知名的夜间经济发展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夜间经济发展规划
1.按照“集聚集约、业态丰富、完善配套、突出特色”的原则,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将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健等夜间经济新兴业态发展,纳入省级服务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市州、县(市、区)纳入地区国土空间和城乡发展规划。指导市州、县(市、区)充分发挥区域发展优势,通过以点带线、以线成面的发展模式,逐步打造各行业、多业态夜间经济聚集区,规划形成“省级示范、市级提升、县域发展”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等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所有任务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不再列出)
(二)创新构建夜间经济场景
2.打造夜游品牌。充分挖掘省内红色资源、生态资源、民族资源等特色旅游优势,以推动旅游产业化和打造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为抓手,大力实施景区夜游发展工程,通过延长营业时间、打造夜间景观、开发夜览项目、丰富夜游内容,全面提升省内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其他旅游景区(点)夜间游览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聚焦红色游、养生游、文化游、风物游、田园游、城市游、乡愁游、桥梁游等旅游资源,推出一批“城区、景区、乡村”“三位一体”融合的特色夜游精品线路。(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
3.丰富夜娱体验。推广路边音乐节经验做法,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群众利用广场、公园等露天公共场所,开展音乐会、广场舞、街头艺术表演等自发文化娱乐活动。支持酒吧、KTV、娱乐会所等经营主体,通过举办音乐节、啤酒节、嘉年华、灯光秀、演艺秀等形式,丰富夜间演艺内容和娱乐项目。倡导歌剧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在周末及节假日夜间延时开放,强化夜间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等单位)
4.发展夜食滋味。以美食体验和夜宵文化为主题,利用现有商圈、步行街、景区资源,突出黔菜特色特别是“贵州烙锅”文化,指导贵阳、毕节、六盘水重点打造“烙锅一条街”,指导其他市州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特色夜宵美食街。积极发挥酸汤鱼、辣子鸡、烙锅、丝娃娃、肠旺面等黔菜美食小吃影响力,推动生态黔菜示范店、体验店等餐饮主体在市州连锁加盟发展,采取“深夜不打烊”、开设夜间食堂、研发夜宵菜品等方式,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以常态化、亲民化、品牌化为导向,组织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等夜间美食促销活动,刺激夜间餐饮消费。(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
5.释放夜购活力。鼓励支持市州因地制宜抓好城区地标商圈建设灯光场景改造,推动步行街区集中亮化美化,持续培育商务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打造出更多类似“青云市集”的现象级城市夜间消费打卡地;鼓励县域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城市更新行动等为抓手,基于当地夜间消费历史文化积淀和生活消费习惯,在现有商业资源的基础上,改造提升建立一批市级夜间消费聚集区。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暑期、岁末等消费旺季,持续开展夜间促消费活动,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延时经营与服务,支持连锁便利店增设24小时营业网点,着力构建市州有名片、县县有场景、夜夜有促销的夜间购物消费场景。(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
6.活跃夜健氛围。强化国家、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夜间体育消费政策、机制、模式和产品创新,丰富夜间体育消费服务供给,助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推动贵州“村超”“村BA”成为常态化举办的全国乡村体育运动知名赛事,引进夜间马拉松、足球、篮球等国内体育赛事在贵州举办,利用贵州少数民族“节庆多”“赛事多”天时地利,持续带动市州开展各类特色突出、观赏性强的夜间群众体育活动,不断丰富体育健身和体育竞技表演市场。鼓励支持市州加快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推动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各类球场等露天公共体育场所延长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引导群众走出家门参与夜间体育消费活动。(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
(三)加大市场主体扶持培育
7.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支持省内文化、旅游、娱乐、零售、餐饮等龙头企业通过强强联合、跨界融合等方式做大做强,提升夜间经济辐射力和带动力。深化同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三角等夜间经济繁荣区域合作,招引一批夜间消费项目投资商、运营商、产品开发商和综合服务商,示范培育夜间经济行业领军企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
8.发展微型和个体工商户。以各领域夜间经济场所为载体,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着力扶持培育一批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夜间经营活动,吸纳增加就业。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优惠等政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等单位)
9.积极培育规上限上企业。深挖各领域夜间经济发展优势,建立各行业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帮扶指导,强化跟踪服务,助推上规上限入库。对新增上规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按照现有政策予以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夜间经济对地方发展的贡献。(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等单位)
(四)数字赋能夜间经济场景建设
10.支持大数据创新应用。依托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资源优势,立足现夜间消费场所,引导开发“旅游+”“商贸+”“体育+”“文化+”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应用,打造独具贵州特色的高科技、数智化夜间经济发展场景。依托“平安黔哨”智能视频监控平台,构建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安全监管、客流统计等功能。(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等单位)
11.培育发展“直播+N”模式。加大省内各类生活服务、电商、旅游线上平台培育,积极和国内优质头部线上平台企业的合作,推动以“用户体验+视频分享”等形式,积极发展文商体旅的“直播+”新模式,利用网络红人、流量主播等线上媒体营销“流光溢彩夜贵州”夜间经济品牌,着力讲好夜间经济故事,做优个性化包装,扩大夜间经济品牌集聚力和影响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等单位)
(五)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供给
12.加强基础保障。支持和完善各领域夜间经济场所水电气保障能力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新建改造公共卫生厕所,做好污水收集排放、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加速网络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光纤宽带、公共WiFi、5G网络覆盖;规范设置路标路牌,完善灯光亮化、造景美化、园林绿化等市政建设,合理设置公共休息区、无障碍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
13.优化交通设置。在夜间出行活跃度较高的夜间经济场所,可通过增加夜班公交线路、加密车次,适时调整公交车服务时间,开通夜间定制服务专线等方式,做好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在重点节假日,适当延长地铁夜间运营时间,做好游客交通服务保障。
积极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夜间经济场所的车辆调配。优化停车位的整合管理,合理增加临时停车位,适度放宽夜间限时停放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收或免收夜间特定时段的停车费。(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
14.维护市场秩序。合理设置治安亭、报警点,加强对夜间经济场所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盗窃、诈骗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抓好夜间经济消费场所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卫生监测、医疗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市场监管,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畅通的快速处理机制,提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能力水平。(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
三、强化要素保障
15.强化组织领导。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牵头,加强部门协作和市州、县(市、区)联动,把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各级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细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市州、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促进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等单位)
16.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省“四化”基金及中央、省级各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带动作用,加大对各级、各领域优质夜间消费场景打造、配套建设、活动开展等的资金、项目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在符合信贷政策和审批授权的条件下,对省内夜间经济项目给予绿色审批通道和优惠贷款期限及利率。(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等单位)
17.强化人才支撑。积极发挥省内高等院校专家智库作用,为省内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想对策、出主意、提建议。针对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待业青年、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加强政策扶持和技能培训,提升参与夜间经济就业创业技能水平,推动更多群众参与夜间经济发展工作,培育壮大夜间经济基础性人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单位)
18.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造势上下足功夫,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媒体和平台,对我省夜间经济典型活动、品牌和载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推广,努力让“流光溢彩夜贵州”成为国内夜间经济叫得响、立得住的示范典型。(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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