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3年度人防专业队伍集中训练服务保障项目的采购公告

南宁市2023年度人防专业队伍集中训练服务保障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南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拟在南宁市组织南宁市人防专业队伍集中训练,为期4天。为高质量完成南宁市2023年度人防专业队伍集中训练,现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购买服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2023年度人防专业队伍集中训练服务保障项目

二、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

1.提供队员训练所需场地。

2.服务期限:2023年内完成集训,集训人数234人,集训时间4天,具体时间以南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通知为准。

3.集训服务保障团队(包括军训教官、管理人员、安保人员、食宿管理人员、教学人员)随班为集训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

4.根据采购人集训课程安排,可以聘请具有相关资格证的教官、老师、专家进行授课培训,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行﹝2018﹞481号)支付,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按照本市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伙食费按照本办法标准执行。上述费用由集训承办服务单位承担。

5.教官、授课老师、管理人员的食宿由服务供应商提供,标准不低于参训学员。

(二)场地设施

1.场地位置在南宁市城区范围内,有独立的训练场地,训练地点四周有围墙,能进行封闭式管理。

2.满足训练内容的室外训练场,能同时容纳230人队列训练。

3.有满足教学需求的室内教学场地:能同时容纳230人的室内教学场地,具备投影设备、会议音响系统。

4.教学楼(含电教室、会议室)、宿舍楼为砖混或框架结构建筑,宿舍楼能同时容纳230人以上住宿,每个宿舍不能安排超过4人住宿,90cm宽度以上单人床铺,宿舍内有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供应、床上用品(被褥、床单、枕头、蚊帐等)、洗漱用品、冷暖空调。

5.有独立的食堂,食堂一日三餐供应,能提供230人以上同时就餐,集训期间每人每天餐标不低于100元。

(1)早餐:不低于每人一个鸡蛋、一个馒头、一杯豆浆、一份三两生肉米粉的标准。

(2)中、晚餐:可选菜品不低于5个荤菜,4个半荤素菜,2个青菜,1个例汤。

配备足量米饭、粥,午餐每人配送一份时令水果,日间气温30摄氏度以上时配备足量清凉解暑饮品。

6.能实现对队员训练、考核、食宿信息化登记管理。

7.为方便应对紧急情况,集训地点必须交通条件便利。

(三)安全要求

1.消防安全要求

(1)在每层宿舍、楼梯、走廊、食堂、教室、会议室等必须有消防灭火器,走廊和楼梯都必须有应急指示灯。

(2)宿舍热水器(电热或者煤气的)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安装标准,必须有安全操作手册和告示。

(3)集训承办机构必须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消防管理人员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人员来处理消防隐患或者应急事故。必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和应急救援培训。

(4)必须对消防设施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并做记录,有故障或者有问题的必须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2.其他要求

(1)在危险区域或者易受伤区域必须设立安全提示牌。

(2)集训承办机构必须定期对涉及水、电、燃气、高空、围墙、人员聚集场所等相关危险区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卫生要求

1.每更换一批集训队员,必须对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更换床上用品。对宿舍房间、楼梯、走廊、食堂、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每天进行至少1次的清洁打扫。

2.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取得健康证。

3.所有食堂餐具炊具都必须是正规渠道购买。

4.食品的加工、存储都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

5.食品的原料购买渠道必须是有相关食品卫生资质的供应商,而且每次进购原料都必须保存底单。

6.如果因为食品安全而出现事故的,集训承办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五)医疗要求

1.必须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进驻集训点保障。

2.集训承办机构必须具备简单的医疗急救药品和设施。

3.医护人员、医疗急救药品和设施等相关费用由服务供应商支付。

(六)培训场地其他设备配置要求

食堂食品加工场所、食堂就餐场所、员工通道、宿舍走廊、过道、楼梯间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都必须装有24小时高清监控摄像头,并存储录像时间达到2个月以上。

三、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

(二)报价方式:响应供应商自行报价,报价中必须包括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且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必要的保险费用。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年内不得有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在报价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投标,并且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五、报价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三)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四)项目报价书(原件1份);

(五)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六)服务保障方案(原件1份);

(七)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八)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盖章原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并用纸质文件袋密封递交,文件袋封口处有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成交原则

按综合评分法选取成交供应商,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附件)。

七、报价起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从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止(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受理,投标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68-1号南宁市国动办8楼1810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1-*******185*****309

(二)报价超过服务采购上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文件不退还。

(四)项目不设预付款,完成项目集训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因无法举办集训班,则合同终止,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表格名称
附件:南宁市2023年度人防专业队伍集中训练服务保障项目评分办法.wps

标签: 人防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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