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泰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泰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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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020********** | ||||||||||
项目名称:新泰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150.0万元 | ||||||||||
最高限价:150.0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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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6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 | ||||||||||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单位常见问题解答》、《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关于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对接升级的通知》等资料,参照资料操作。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注:供应商必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并进行投标备案。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投标备案的供应商,其造成的不利后果自行负责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查看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查看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投诉联系方式: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新泰市东周路230号),电话0538-*******。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本级 | ||||||||||
地 址:新泰市东周路 | ||||||||||
联系方式:0538-*******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益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县(区)青云街道明珠路青云小镇一期商铺号东首 | ||||||||||
联系方式:053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山东益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150*****512 |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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