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农业农村局卢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卢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卢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3-109
2、项目名称:卢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79,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LSGZ[2023]261-ZC184-1 卢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一标段 ******* *******
2 LSGZ[2023]261-ZC184-2 卢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二标段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该项目对卢氏县829个表层土壤样点、37个剖面样点开展外业采样,具体包括样点校核和外业采样两部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卢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调查与采样及样点校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卢氏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土壤调查与采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供营业执照);
2、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机构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技术领队需参加国家或省级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需提供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单位技术领队至少10名以上(含10名);同时,参加一标段的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参加过土壤、国土、测绘、地质、矿产、林草外业调查或采样等相关工作。
(2)技术队伍具有土壤学相关专业(含土壤、农业、土地资源、地质、测绘等专业)背景的调查技术人员。
3、二标段:应具有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类型校准、边界校核、剖面样调查采样、土壤制图等要求的资质和条件。
按照最新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和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机构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1)具有从事土壤相关专业工作资质,参加过土壤、国土、地质、矿产、林草外业调查与采样等相关工作。
(2)技术队伍具有土壤学及相关专业(含土壤地理学、土壤制图、GIS方面、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地球化学、环境地质、植物营养等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参与外业调查与采样的技术人员具备土壤分类、土壤剖面调查等工作背景;
(3)技术领队受过全国土壤普查办组织的外业培训,通过国家级培训考核,获得培训合格证,证书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关联。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不能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自行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5、供应商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起始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同一时间);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0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gzjy.smx.gov.cn/bzzx/******/moreinfo.html
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moreinfo.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
3、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新建路
联系人:石玉昆
联系方式:135*****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丰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农贸市场15号楼
联系人:常洁琼
联系方式:176*****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洁琼
联系方式:176*****2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样 国土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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