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便民服务亭对外公开招租项目市场询价采购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便民服务亭对外公开招租项目市场询价采购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就住院部便民服务亭对外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BYXJ-*******)拟进行市场询价比选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的名称、预算、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住院部便民服务亭对外公开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BYXJ-*******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人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零售生活用品、食品冷饮等符合销售物品的相关资质,所出售物品、食品需符合卫生、安全、健康相关行业要求,销售的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合格证并可追溯。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并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比选活动。
8.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以承租价格比选最高价格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三、出租要求
1.便民服务亭内出租后所产生的电费由承包商按月向我院结算支付,电费收取单价按照我县供电局市场价收取。
2.患者与群众因食用便民服务亭内销售的食品产生不适与中毒的均由承包方负责。
3.便民服务亭租金由开标当日进行谈判磋商决定,一年按上下半年两个季度向财务科缴纳租金。
4、本次公开出租月租金为600元/月;以租金出价高者确定为中标承包商。
5.禁止销售烟酒、槟榔、药品等不宜在亭内出售的物品。
6.租赁合同三年为期,到期后另行招租,同条件下原承包方优先。
7.承包商负责门前三包。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0:30 时(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保亭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3.可接受邮寄报价,以询价小组收到邮件的时间为递交报价时间。
五、报价文件要求(未满足以下要求视为无效文件)
1.报价文件的数量:报价文件一份,固定装订。
2.报价文件的密封: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并在适当位置填写询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提供的所有报价比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中的大写和小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5.报价价格一致的条件下,将由院方通知磋商谈判时间,有意向承包商注明计划为便民服务亭提供销售商品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食品销售许可证等复印件、经营承诺书、用档案袋盖章密封前往本院招投标办公室进行开标。按自愿承租租金,以最高额确定承包人。
6.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保亭县人民医院。
六、询价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询价人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询价联系人:云先生
3.联系电话:0898-********
4.询价人地址:海南省保亭县杏林路人民医院询价小组办公室

附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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