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松山湖环湖路标段招标公告

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松山湖环湖路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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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且-松山湖环湖路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AWQC12311648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208-441900-04-01-685967,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招标人为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松山湖环湖路标段。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拟在环湖路双线改造D600给水管道,采用原位改造为主,异位新建
为辅的原则:拟新建D600给水管道含连通管总长约14.62千米:管材主要采用球墨铸铁管,
过路段采用钢管,附属构筑物包括蝶阀井排气阀井和排泥阀井等。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73,656,260.35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73,656,260.35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4,445,259.02元,含口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5,273.255.83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莞市恒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
位: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单
位如有: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松山湖环湖路标段按招标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现状路面的拆除修复及保护绿化迁移及恢复等:(2)
沟槽的开挖及回填余土弃置等:(3)管道敷设管线保护各类井的砌筑:(4)各类管道阀门
三通弯头及附属设施采购及安装等:(5)交通疏解施工围挡等:(6)电力管线迁改。以上招标范
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541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2月1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6月05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12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
保项目建设期内无一般事故或以上等级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为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
工平安工程,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贵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沟槽开挖支护起重吊装/支架
拼装作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深入细致排
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
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口水安B类证建
安B类证)。
3.2.4一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并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
469号)有关意见,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
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3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要满足要求,其中3.3.5项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
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
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
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企业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
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
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己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
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
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口3.3.5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贵人(A类证)项目负贵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仅水利工程项目勾
选)
3.3.5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文的规定,供水排水等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
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6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及联合体各方具体分工。明确联合体统一收款账户。联合体的资质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
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尽管委
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对招标人负有连带的
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
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
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款增加内容第1.32
项: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
要求:
0
3.3.10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情形,具体详见招文第二章投标须知:二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0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交易平
3
台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开
标会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
6.投标保证金
6.1口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
6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口其他:
0
6.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p:/zbtb.gd.gov.cn)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cebpubservice.com/)及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
(网址:http:/www.dgswjt.cn/)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发布情况为准。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
入围筛选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
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008759: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
电子邮件: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
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
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电话:0769-22830700: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6楼:
电子邮件:
8.2其他:/
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水务集团设袋强属包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王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徐海变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海路10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去图路28
象府
28栋淮创120室
联系电活,
0C0000006
秋不七活,
000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0769-2200892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日期:2023年0月p且
日期:2023年/月2且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水设施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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