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自动获取实时“警综”案件信息,配合案卷管理平台可实现对案件档案资料的智能管理; 2. ★柜门数量:主柜+副柜≥30 3. 处理器:≥4核;CPU主频:≥2GHz;最大睿频:≥2.41GHz;制作工艺:≥22纳米;二级缓存:≥1MB。显存:≥64M。 4. 内存:≥DDR3 4G内存,主频1600MHZ。内置硬盘:≥32G抽取式固态硬盘 5. 屏幕尺寸:不低于7英寸触摸屏; 6. 以太网卡端口:≥2×1000Mb自适应。USB接口:不少于 3个USB2.0,1个USB3.0、8KV静电防护 7. 工控主机供电:DC-IN宽电压供电(+9V~+28V),具有过流、过压和反接保护措施,散热无风扇静音设计 8. 工控主机认证:不低于CE;FCC;ISO-9001:2008 9. 非接触智能卡阅读器:支持不低于ISO***** TYPE A /ISO***** TYPE B 标准协议的IC卡;支持复旦: FM11RF08、FM11RF32,飞利浦:S50、S70;身份证;10cm感应刷卡距离;工作频率13.56MHz;读卡速率106kbit/s 10. 二维码扫描器:光源:对焦(单点,≥625nm LED);照明(≥630nm LED)视域: ≥46°(水平)X29.5°(垂直);旋转角度:不低于360°;倾斜视角:±65°;偏移允差: ±60°;扫描速度:不低于每秒90英寸/2.3米;解码能力:支持QR码、Data Matrix码、PDF417、Maxicode码、RSS码以及通用的一维条码; 11. ▲电源电压在AC220V±33V,50Hz±2Hz范围内变化时,案卷柜不需调整能正常工作。 12. ▲抗电强试应能承受GB*****-2009中表1规定的45Hz~65Hz交流电压的抗电强度试验,历时1min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13. ▲外壳防护应符合不低于GB 4208-2008中IP20等级的规定 14. ▲通过刷卡(人脸)方式验证人员身份 15. ▲可通过管理计算机远程控制开启指定的柜箱 16. ▲可通过条码扫描装置扫描案卷上的二维码信息,并在触摸式液晶显示屏上显示相应的信息。使用案卷识别二维码唯一绑定案卷,“一物一码”,案卷识别二维码可存储案卷概要信息 17. 能够对多个案卷进行批量快速自动识别和不可视读取,无需人工干预 18. 支持用户自定义案卷系统单位名称,并在登录界面使用自定义的单位名称进行显示; 19. 案卷和存放位置信息实时联动,即时提示案卷位置 20. 每个箱格既可以设置成“一对一”也可以“多对一” “一对多”使用;保证安全性和节约箱门,方便集中管理; 21. 案卷系统存取采用触摸屏自助操作; 22. 灵活丰富的后台管理功能,包括:时钟设置、柜体属性设置、记录查询等。 23. 支持多副机级联 24. 支持远程控制(开箱,锁箱,解锁箱,清箱) 25. 实时联网,所有本地数据同步到服务端 26. 案卷保管柜管理平台案卷录入支持刑事、行政案卷录入以及相应案卷封面的生成和在线打印(封面格式为*.doc,上附案卷二维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