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六堰山片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六堰山片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茅箭区六堰山片区(二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2】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支持。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六堰山片区 建设规模:主体工程:外立面改造*****.1㎡、屋面改造*****.1㎡、楼梯间改造*****.4㎡;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绿化改造3960㎡、照明改造120处、供水改造 *****.6m、排水系统改造*****.7m、道路改造*****.9m、无障碍设施改造6678.2㎡、围墙改造798.2m、供电改造5607.1m、垃圾收储设施建设24处、便民服务设施9项、燃气改造******.1m、养老托幼改造3000㎡、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1400㎡、智慧社区建设1项。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23.85万平方米,保障2385户居民。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墙改造约*****㎡、道路黑化约*****平方米、排水改造约1000户、社区盒子建设10处、智慧小区建设1项、充电站及充电桩建设、停车场改扩建、社区服务及活动中心改造、社区服务用房改造、社区幸福食堂改造、托育中心改造、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快递驿站、微型消防站、自动售卖机、社区洗车站等),配套雨棚、晾衣架、绿化、景观、休闲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的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各项设计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总承包内容),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书、配合项目报批报建许可等相关后续服务、采购、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11 合同估算价:5800.4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大于5000万元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投资额大于5000万元及以上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额大于5000万元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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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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