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安防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安防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安防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委托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安防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S23F02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
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
1.1.1供应商对全区视频监控、预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IP对讲、安全用电监测系统、监控中心等安防设备提供维修保养及安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1.1.2 服务范围为全区各级分支机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自助银行、业务库、凭证库、清分区、档案室、监控中心等。
1.1.3 服务期限2年,共划分6个标段。注:每个标段各中标1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1.2估算金额:维保费全区总预算60万元,安装费用据实结算。
1.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投标人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北京时间9:00至17:30 时将4.2项所要求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EF%BC%8C%EF%BC%8C%E6%8A%A5%E5%90%8D%E6%88%90%E5%8A%9F%E5%90%8E%E8%8E%B7%E5%8F%96%E3%80%8A%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B%E3%80%82">*********@qq.com,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8.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单位名称 | 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质疑联系单位: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莎莎
电话:173*****74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9号
联系人:李丹妮
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新材房地产新材·富汇大厦(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项目负责人:丁莎莎,173*****747,*********@qq.com
开户名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国际商贸城支行
账号:964*****000*******(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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