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建设项目一期土地整理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建设项目一期土地整理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建设项目(一期)土地整理二标段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城经字【2023】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产业园区园区建设服务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港城产业园区园区建设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开创路东延南侧伦特街东侧。2.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3质量标准:合格。2.1.4工期:30日历天 2.1.5项目概况:港城区石化产业聚集区北区建设项目(一期)土地整理二标段施工。 2.1.6标段划分:二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60%,行业划分为建筑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31 09:00至2023-11-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2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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