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翻新及楼顶防水项目设计与造价询价公告
外墙翻新及楼顶防水项目设计与造价询价公告
一、询价项目编号:2023-FW -003
二、项目名称:外墙翻新及楼顶防水项目设计与造价询价公告
三、询价范围及内容:
1.建设地点:南宁市
2.规模:楼顶防水约400m2;翻新墙漆面约1900m,翻新墙砖面约300m2,瓦面翻新约200m2。
3.项目总投资:46万元
4.完成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4套施工图、工程造价清单等(包含电子版)。
四、报价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并且具备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含暂定级)。
2.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方式:本次采购按《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桂计价协[2019]15号)计费标准为计费基础进行下浮系数报价,且结算审核费及核减费按一个下浮系数报价。即成交人服务费=计费基础*(1-中标下浮系数)。(①本项目的设计费计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 号〕;②最终设计费以经批复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作为计费额;最终结算以批复为准)。
注: 报价均已包括了承担相应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评审、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一切费用,国家规定的相关调整系数自行考虑在内。
六、踏勘现场要求:
各投标人均应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情况,结合工程环境因素,获得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无论是否考虑此费用,投标人将一律被视为已确认所有现场条件,并已预料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开标结束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投标报价以外的费用要求,对此,招标单位将不作考虑。
七、标书递交时间: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8号12点,报价时请携带: 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等信誉情况,报价文件均需盖公章,档案袋密封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181*****092、17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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