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采购执勤执法车辆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采购执勤执法车辆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采购执勤执法车辆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8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3-*****

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采购执勤执法车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采购执勤执法车辆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359,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9,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警车

采购执勤执法 车辆

2(辆)

详见采购文件

359,600.00

359,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采购执勤执法车辆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采购执勤执法车辆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22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谈判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地址:安康市江北安康大道

联系方式:156*****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联系方式:188*****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话:188*****317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标签: 交警支队高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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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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