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交通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换交通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更换交通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清苑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清苑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10:4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bdtf 格式)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 | ||
预算金额 | ¥1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燕、蔡子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 |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清苑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思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阳光大街103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 |
项目概况
更换交通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SB(HW)-2023-[019]
项目名称:更换交通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换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的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bdtf 格式)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单位自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注册同时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不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在办理河北CA后,供应商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供应商延误自行负责。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及审核。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购货物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4、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实施“双盲”政策。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出现,否则会认定投标无效。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保定市清苑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
联系方式: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河北思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阳光大街1030号
联系方式:03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燕、蔡子豪
电 话:0312-*******
八、附件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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