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城南天府写字楼锅炉设备保养及清洗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城南天府写字楼锅炉设备保养及清洗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城南天府写字楼锅炉设备保养及清洗服务项目”拟进行选聘服务单位,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选聘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询价人基本情况
询价人是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经成都市国资委批准,由成都市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全资公司。
本项目询价人是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管理方及履约方为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简称“高新分公司”(合同甲方,且为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故本项目公开询价结束后最终的合同签订、履行权利义务均由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与中选人开展。
二、询价申请人资质条件
1、询价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认定材料)。
2、具有锅炉清洗维保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甲级或一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中选人根据合同相关要求和清单内容完成城南天府写字楼锅炉设备保养及清洗服务项目。
四、委托要求
服务要求:
1、中选人应当办理锅炉设备保养及清洗所需的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工作要求进行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做好自检、自验工作,保证如期按质完成该项目。
2、中选人完成合同要求的其他条款。
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锅炉设备保养及清洗工作,在锅炉设备保养、清洗完毕且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按时处理锅炉设备临时故障。
服务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
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并取得经甲方认可的验收报告。
五、领取、递交询价函的时间及地址
询价申请人请于 2023年 11 月 1 日至 2023年 11 月 2 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询价人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的资质证明资料(审核原件,收盖章复印件),到城南天府写字楼14楼合约法务部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本项目询价函。
1、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832。
2、递交询价函截止时间: 2023年 11 月 6 日时14: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址:成都交投集团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新南中心6楼开标室)
4、请询价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公开询价申请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密封递交至上述递交地点本项目开标室,询价人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准时对所有申请人递交的询价申请文件进行开封。
5、公开询价申请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一律用A4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不得有零散页。申请文件密封时应在其封口处加贴封条,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询价申请人单位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询价人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准时对所有申请人递交的询价申请文件进行开封。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密封、盖章的申请文件做废标处理。
6、询价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应严格按照我方“申请书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未按要求装订报价的询价申请文件做废标处理。
7、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报价唯一:(1)总价只有一个报价,且不得等于或高于控制价,如清单报价与询价函报价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2)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存在的金额偏差由询价申请人自行承担),大写金额书写错误时作废标处理。
8、评标小组发现询价申请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询价申请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应当要求该询价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价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询价申请人不能诚信履约完成该项目,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六、现场踏勘
询价人统一组织踏勘
1、踏勘时间:2023 年 11 月 3 日(由询价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名投标单位需在 2023 年 11 月 3 日, 10:00 前取得《现场踏勘确认书》,超过时间将不再发放《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完成后作为投标文件内容附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2、现场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691。
3、集合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
4、踏勘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询价申请人自行负责。
七、询价申请人复函须知
1、询价申请文件应由询价申请人加盖公章,本报价一经我公司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2、报价须是包干含税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玖佰陆拾元整)。
3、本次报价需低于最高控制价,等于或高于最高控制价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以最低价法(税后总价)确定本项目中选人。如最低价格相同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中选人。
4、合同由高新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双方合同。询价函、询价申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6、如对本公开询价函有疑问的,请于 2023年 11 月 3 日下午17:00前书面方式提出。
八、结算方式
合同生效:高新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双方合同。高新分公司将按签订的合同约定,向中选人支付相关费用和执行相关条款。中选人申请款项前应当开具符合高新分公司要求的等额合规发票,否则高新分公司可以延缓支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cdccic.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法
单位: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街66号城南天府大厦14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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