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系统搬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系统搬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心工作安排,为确保中心新址搬迁后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展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系统搬迁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系统搬迁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6.2万元
最高限价:6.2万元
备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将原址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兴庆区胜利街528号)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系统搬迁至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凤十七路以南、彩云街以东、金凤十八路以北、李银路以西),距离约7公里。包括设备的拆除、搬迁(包括设备的打包及运输)、布线、安装及调试,具体设备明细详见附件。
2.安装要求:按该系统要求的点位安装到位。
3.系统调试要求:由成交供应商联系原安装厂家测试,确保考试系统正常使用,测试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括系统拆除、搬迁、布线、安装、调试及在此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包括网线、电源线、视频线等)、其他考试用品及辅助设施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材料要求:搬迁所用的网线、电源线、音频线、视频线数量及规格请供应商自行到中心新址实地查看测量。(要求网线使用超六类屏蔽线、10平方电源线、HDMI高清视频线、全铜音频线)
四、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
2.付款方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票据凭证资料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及物品拆除,并到场安装和调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金凤十七路以南、彩云街以东、金凤十八路以北、李银路以西。
5.质保要求:≥1年,货物实行国家“三包”政策(含质量问题的免费包换)。
6.验收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标准以及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2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直至满足采购方要求。
7.因本次采购活动及合同履行中的质疑、纠纷、争议解决方式,均应通过向采购人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提供);
4.响应函原件;
5.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内部出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或承诺函;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9.“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谈判当天现场查询);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交的证照或证件应当内容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清晰可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格响应文件资料的,在资格性审查时不予通过。
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
2.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楼一楼,后勤保障科。
3.售价:本项目谈判文件无偿获取。
4.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楼一楼后勤保障科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网上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时,将已填写的《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nxcdc_hqbz@163.com。
5.采购文件获取咨询电话:0951-*******
注:采用网上获取方式报名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当天将《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交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楼一楼,后勤保障科。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楼一楼,后勤保障科。
3.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本次谈判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特别提醒:评审期间,应保持会场的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4.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谈判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5.谈判时间、地点及谈判顺序
谈判时间:2023年11月3日 9: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谈判顺序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顺序。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尹杰
电话:0951-*******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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