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水务局关于对西乌珠穆沁旗鑫达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取水的事后公示

华亭市水务局关于对西乌珠穆沁旗鑫达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取水的事后公示

西乌珠穆沁旗鑫达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策底河策底坡段取水,进行生产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该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策底河策底坡段取水,进行生产。以上事实有现场影像资料、现场勘察记录、讯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本机关认为:该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 1、处以2万元罚款, 2、补交水资源费700元。

西乌珠穆沁旗鑫达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已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到非税收入管理局缴纳了罚没款,补交了水资源费。现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933—*******


华亭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法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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