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艺术中心剧院数字电影播放系统-数字电影视频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艺术中心剧院数字电影播放系统-数字电影视频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艺术中心剧院数字电影播放系统-数字电影视频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1-13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北京艺术中心剧院数字电影播放系统-数字电影视频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9.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数字放映机 | 1套 |
放映机服务器 | 1台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和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t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是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2)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3)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t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t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1-01至2023-11-0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网上获取)
方式:
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者,请将领取采购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填写完整扫描后发送到*********@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139*****207确认获取采购文件事宜。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1-13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嘉苑饭店三层第五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11-13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嘉苑饭店三层第五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不限于):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若供应商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后再计入报价得分。不重复享受政策。
(4)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大剧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联系方式:张然,********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
联系方式:张军,139*****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军
电 话: 13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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