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质检服务比选公告
关于呼和浩特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质检服务比选公告
依据有关要求,我单位需对呼和浩特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质检相关服务进行比选,凡有参加意愿的公司根据比选公告要求参加本次比选活动,项目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相关要求,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的公司。
详细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公司应有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整理等经营范围。
2、人员要求:投标公司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信息化相关证书,项目经理应具备计算机软件高级工程师。
二、项目概述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 *****-2017)相关标准,完成我市约6万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将其转化为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上,并能被计算机识别、数字方式可信、可取和可用的数字图像,并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依附自治区数字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人员库、目录库、原始图像数据和优化图像数据进行挂接交付。实现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为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基础保障。
项目预算拟投资285万元。
三、项目服务内容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 *****-2017)、《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安全管理规范》(LD/T04-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2020)(DA/T68.4—2022)、等文件规定执行。
(一)安全管理:对呼和浩特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中标单位驻场施工全流程监督管理。包括:场所设备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管理、档案实体安全管理、档案信息化安全管理、保密安全管理。
(二)质量监督:对档案数字化数据进行100%计算机自动检验,检验合格率100%,人工抽检率不低于10%。档案整理抽检率不低于50%,整理服务质量准确率要求达到95%以上;出具《呼和浩特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验收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等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须知
(一)参加比选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二)报价资料包括:1、报价明细表;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后的证件;3、资质证书;4、人员证书及人员配备;5、业绩证明材料;6、工作方案;7、其他相关证书。
(三)报价形式: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报价明细表”,并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3日17时前,将全部材料加盖公章装袋密封报送至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41号人事考试中心3楼能力建设科。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供应商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额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五)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以符合条件且通过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我单位将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联系人:秦俊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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