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启用不动产电子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公告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启用不动产电子档案查询专用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维护查询结果的公信力,方便群众办理查询,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我局将启用统一样式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专用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3年11月1日起,启用“西安市长安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档案查询专用章”电子印章。

二、使用范围

1.“西安市长安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档案查询专用章”电子印章用于“西安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 i西安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及下载保存西安市长安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2.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结果证明,可用于办理契税缴纳、抵押贷款、不动产交易、户籍登记、子女入学等多场景应用。

三、注意事项

1.不动产电子查询证明为被查询人在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中查询时点的不动产登记和合同备案基本信息。

2.合同备案信息由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如有异议,请咨询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代表查询无结果。

4.查询结果与实际权利不符请到长安区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档案查询窗口核查,如隐瞒不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申请人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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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档案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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