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电动助吸仪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浙江省人民医院电动助吸仪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浙江省人民医院电动助吸仪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人民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611*****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电动助吸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艾本德 | 德国 |
七、 申请理由: 因医院发展需要,拟采购电动助吸仪设备。
相较于国产设备,进口设备具有以下优势:1、全自动操作。2、充电电池类型:锂聚合物,工作时间长。3、充电电池充满电分液操作数量:2000 次(使用 25 mL 移液管)。4、可使用刻度和固定移液管进行精确的移液操作,具有出色的速度调节功能。为了更好的满足临床需求,故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张骏 | 高工 |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周小萤 | 高工 |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
褚永华 | 高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沈义 | 中级 |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 |
蒋积余 | 工程师 | 杭州市肿瘤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拟采购的进口电动助吸仪,与国内同类设备比较,具有全自动操作,充电电池工作时间长,操作便捷,速度调节功能强等优势,更能满足临床的使用要求,建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
联系人: 胡娟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上塘路158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真: 0571-********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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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动助吸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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