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仁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丰满区(中海伴山郡)NS1#商业1层002号门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ZBXXJL********

2、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104万元(其中一标包肉类:43万元,二标包蔬菜:33万元,三标包干调粮油:28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5、采购需求:食堂原材料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招标范围:货物及与之有关的配套服务

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8、供货地点:吉林市昌邑区松江北路138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9、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且提供的副食品需要具有相关检疫或检验合格报告(证明);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1031日至202311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吉林省仁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丰满区(中海伴山郡)NS1#商业1层002号门市);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仁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丰满区(中海伴山郡)NS1#商业1层002号门市)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每标包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仁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市丰满区(中海伴山郡)NS1#商业1层002号门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的递交

1.1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1.2当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预算金额、拦标价、招标控制价)的,该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3磋商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一标包:捌仟陆佰元整,二标包:陆仟陆佰元整,三标包:伍仟陆佰元整,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缴纳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兴盛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仁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20*****000*****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北路138号

联系人:董博联系电话:178*****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仁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中海伴山郡)NS1#商业1层002号门市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158*****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158*****820


标签: 食堂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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