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环卫车辆用油采购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环卫车辆用油采购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环卫车辆用油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环卫车辆用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的环卫车辆用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环卫车辆用油
2、政府采购编号:鹤财采计********
3、采购代理编号:HCZFCG*******
4、采购项目预算:无预算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1 | 环卫车辆用油 | 环卫车辆用油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无预算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17时(北京时间),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如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745-*******。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开标室见电子大屏)
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 2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怀化市金海路59号
联系人:杨帆
电 话:135*****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化市鹤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怀化市金海路148号
联系人:李述要
电 话:0745-*******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标签: 环卫车辆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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