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公开招标公告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WZQ23A***** 采购执行编号:ACZB-ZFCG-*******A
项目名称: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 2,000,000.00元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8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1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8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1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台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8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3年11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0月31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获取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10 月31日-2023年11月7日17:00(工作日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1现场获取
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2.2网上获取
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
说明: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大道709号社保大厅三楼)。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大道709号社保大厅三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采购经办人:陈老师
采购人电话:133*****68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援路2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爱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173*****87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渡路59号(李家沱大融城B4栋)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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