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房污水处理工艺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房污水处理工艺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房污水处理工艺工程第二次招标(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房污水处理工艺工程第二次招标已由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审批〔2019〕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YT03-03-02地块。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兰州市妇幼保健院规划床位800张,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选址于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YT03-03-02地块,新建内容包括综合保健楼(800床)、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等配套设置。其中综合保健楼拟设计病床800床,综合保健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14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本工程为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房污水处理工艺工程。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3月10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能为同一人。

3.3申请人按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 06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申请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证明,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8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31031日至20231105

获取时间:

202310311800分2023110518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1)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或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免费下载或查阅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投标后续工作。

(2)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3)网上获取标书、投标须知(一)招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在线下载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兰州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兰州高新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说明”)网上下载标书的网站: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为 (下载时间为 nX24 小时,n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n≥5)。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 2023 11 14 09 30

递交地点: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4.2.2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金润招标人工具箱(甘肃)招标工具编

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 号文

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

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

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

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

查。

4.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

描件须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国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73号503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宁宁

联 系 人:

蔡廷宏

电 话:

0931-*******

电 话:

130********8197

9.监督部门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2023 10 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异地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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