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海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文化建设广告宣传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中国共产党海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文化建设广告宣传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633
项目名称: 廉政文化建设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需求详情:

制作规格和服务:1.铝塑板雕刻图版90*50,19块;2.木雕牌220*125,2组;3.铁艺仿木宣传栏400*300,3组;4.雪佛兰雕刻uv对联120*25,14块。 验收要求:1.初步沟通:与甲方进行初步接触,了解甲方的要求和需求,对施工图纸做好现场核对工作,对设计方案作好详细理解,对不明之处与设计人员作好沟通与客户做好施工前交流、说明。 2. 现场勘察:施工现场作好区域划分,挂好施工铭牌、图表按规范标准上墙,排放整齐,材料堆放有序,做好大门和成品保护,确保工地第一印象,给客户规范放心的感觉测量房间尺寸、通风情况、光照条件等,为后续服务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3. 施工人员统一着装,配证上岗,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尊重客户,耐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努力与客户搞好关系,做到对客户心中有数,与客户交谈一律用普通话,每次交换意见做好施工日记,让客户感到我们的服务很认真。 4.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按图施工,客户对施工质量、材料品牌、等级、数量等量有意见和看法的,施工质量提出质疑的,与客户耐心说明,并沟通后做好改进方案 5.验收工作必须按标准进行,应将验收项目、标准如实向客户作仔细交待,让客户明明白白参与验收工作,最后签字认可。

服务周期: 6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海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 肖雄
联系电话: 166*****220
联系座机: 0453-*******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宣传服务 廉政文化 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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