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招投标项目编号泉交招字[2023]007号
招投标项目名称泉州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一期)(二次招标)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网络服务费:0元)
招标人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招标代理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机构
建设地点鲤城、洛江、开发区、安溪、德化、惠安、南安、石狮、台商投资区、永春、晋江
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市县两级财政拨款
本次招标估算价(万元)8500第一章 招标公告①

泉州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一期)(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一期)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泉发改审〔2021〕8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泉州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一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泉交审〔2023〕11号)审定。项目业主为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惠安县交通运输局、安溪县交通运输局、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德化县交通运输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市县两级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域范围涵盖泉州市鲤城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11个县(市、区)的 G324、G228、G355、G356、G358、S213、S215、S312、S317 、X353、X359、Y006、Y051、Y111等国省干线公路及县、乡道路,市级监测监控指挥中心所在地为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230号。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包含11个县(市、区)共新建33个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覆盖140车道;南安水头超限运输检测站提升改造;设置交通执法监测监控平台及平台运行配套设施;设置“交运通”智慧执法终端。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非现场执法称重系统、车牌抓拍系统、激光外廓测量子系统、交通调查系统、信息显示发布系统、传输设备系统、光电缆及交安设施标牌杆件等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和保管、后期平台运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保障;同时,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一份外场机电、交安设施检测报告(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项目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承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检测报告数据、内容真实性负责。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5个月,其中控制性工程(关键节点工期:中标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勘误和0#台账清单的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2023 年12 月31日前签订主要设备(动态自动称重、抓拍及监控设备)采购合同;2024 年3月30日前全部建设完成 33处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车辆路面动态感知技术监控)建设、市级监测监控平台建设及平台运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平台设备具备试运行条件;2024 年4月30日前完成试运行及设备检测的配合工作;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交(竣)工合并验收并移交,投入正式运行,进入工程缺陷责任期(两年))施工计划工期为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3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3个标段组;本次共招标3个标段,3个标段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组别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Z1

ZC1

/

/

(1)市级交通执法监测监控平台;(2)运行支撑基础设施建设;(3)鲤城区、洛江区、开发区、台投区共新建8个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覆盖45车道)。其中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主要建设内容: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及车牌识别记录设备、信息发布设备、数据处理设备、杆件、光电缆设施及辅助配套设施。

5个月

Z2

ZC2

/

/

(1)晋江区、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共新建16个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覆盖60车道),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主要建设内容: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及车牌识别记录设备、信息发布设备、数据处理设备、杆件、光电缆设施及辅助配套设施。(2)南安水头超限运输检测站提升改造。

5个月

Z3

ZC3

/

/

安溪县、德化县、永春县共新建9个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覆盖37车道)。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主要建设内容: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及车牌识别记录设备、信息发布设备、数据处理设备、杆件、光电缆设施及辅助配套设施。

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ZC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和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近5年来(2018 年10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独立地成功完成过1个单一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须含有公路超限检测或高速公路出入口称重检测或公路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等工程)的施工合同;或者独立地成功完成过1个单一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省道及以上的普通公路超限检测或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本次ZC2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和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近5年来(2018 年10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独立地成功完成过1个单一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须含有公路超限检测或高速公路出入口称重检测或公路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等工程)的施工合同;或者独立地成功完成过1个单一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省道及以上的普通公路超限检测或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本次ZC3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和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近5年来(2018 年10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独立地成功完成过1个单一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须含有公路超限检测或高速公路出入口称重检测或公路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等工程)的施工合同;或者独立地成功完成过1个单一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省道及以上的普通公路超限检测或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10时00分00秒③,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230号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95-********

电话:158*****918、0595-********

传真:/

传真:059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zzxzx@163.com

2023年10月31日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标签: 智能化管理 科技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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