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饮用水招标公告
桶装饮用水招标公告
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黑龙江分公司桶装饮用水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桶装饮用水项目。
1.2 项目编号:JG202*****009530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桶)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18.9L桶装饮用水 | 2000 | 10 | ||
合计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内容 | 地点 | 时间 |
1 | 桶装饮用水 |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南航物流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2工作日交货。 |
1.7 合同期限: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比价。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其他要求:提交项目推进实施时间表,具有明确的推进步骤(提供项目实施时间表)。
2.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比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比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比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比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报价方式
3.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08:30—2022年11月3日17:30
3.2 报价方式:需密封送达。接受邮寄,以采购方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恕不接受,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3.3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汇智金融企业总部B座802。
3.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国际机场南航物流黑龙江分公司机场办公楼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先生,186*****234
EMAIL:pan-wei@csair.com
5、用户需求
5.1产品包装:水桶材料为PC聚碳酸酯,提供的饮用水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包装,水桶外表整洁干净,无破损。
5.2送货服务:按采购人要求,下单后2日历日内将桶装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港五路南航物流。
5.3产品质量
5.3.1水源必须为纯净水或矿物质水,符合国家直接饮用水水质标准;
5.3.2生产商必须取得OS认证,具有水质的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汇智金融企业总部B座80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451-********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航云南街2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标签: 桶装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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