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电力维保招标公告
机场电力维保招标公告
南航黑龙江分公司机场电力维保公开竞价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机场电力维保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黑龙江分公司机场电力维保。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南航黑龙江分公司机场电力维保,电力维保分为三个项目:代维项目、预防性试验项目、应急抢修项目。代维项目和预防性试验项目为基础项目,采购金额上限为******元/年,两年费用合计为******元;应急抢修项目为据实结算项目,按实际发生结算费用,采购金额上限为******/年,两年费用合计为******元,具体要求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内容明细。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数量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服务期限 | 总价限价 (单位:元/2年,人民币) | 备注 |
1 | 代维项目 |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 2年 | ||
2 | 预防性试验项目 | |||||
3 | 应急抢修项目 | |||||
合计 |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折扣率)报价。
竞价人的竞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竞价折扣率≤100%,超过竞价限价范围将导致竞价无效。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5%),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0~95%)。竞价折扣率须报整数百分比(如93%,95%,99%等,对于小数点后面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竞价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竞价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项项目。竞价折扣率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竞价报价折扣率计算报价。例如,竞价折扣率填95%时,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单价限价*95%,最终结算单价金额结算到元,小数点后部分四舍五入。竞价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竞价折扣率超出100%的竞价将为无效竞价!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1、代维项目:(1)月检:高压设备、变压器检查,排查故障隐患,核对计量参数;(2)高低压柜(盘)、变压器隐形故障点热成像检测;电能质量分析;(3)季度安全隐患检查;(4)供电(系统)设备及各类表具的维护与更换。 2、预防性试验:(1)高低压柜(盘)、变压器、电缆保护性试验;(2)变电所绝缘工具试验检定;(3)变电所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3、应急抢修:提供7*24小时故障处理及紧急救援服务,按实际发生结算。 |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南航办公区域。 | 代维项目:1.高压设备、变压器代维,每月一次;2.热成像检测、电能质量分析,一年不少于一次;3.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4.供电设备及各类表具的维护与更换,在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到场; 预防性试验:1.高压柜、变压器、电缆保护性试验,一年不少于一次; 2.绝缘工具试验一年不少于两次; 应急抢修:应急抢修要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 |
1.7 合同期限:2023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并加盖公章】
2.9 供应商应具备承装(承修)电力设施四级(含)以上许可证书。【须提供许可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2.10 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应急供电设备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以往案例,或供应商具备应急供电设备的证明,或租赁应急供电设备的合同,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并加盖公司印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6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时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4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女士,0451-********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4号南航黑龙江分公司综合保障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51-********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黑龙江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4号南航黑龙江分公司309室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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