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防控实验室检测试剂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出生缺陷防控实验室检测试剂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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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防控实验室检测试剂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我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我院产科为申请取得产前诊断资质,需为出生缺陷防控实验室配套相关检测试剂,现对配套试剂以整包的形式公开遴选供应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出生缺陷防控实验室检测试剂供应商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2023-HW-005

二、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年预估使用量

1

羊水细胞培养基

100ml/瓶

2

2

人外周血淋巴细胞培养基

5ml/瓶

20

3

胰酶消化溶液

1ml/瓶

2

4

胰酶分带溶液

10ml/瓶

10

5

吉姆萨染色液

100ml/瓶

1

6

磷酸盐缓冲液

500ml/瓶

2

7

碱性缓冲液

100ml/瓶

5

8

秋水仙碱溶液

1ml/支

5

9

柠檬酸钠低渗处理液

10ml/瓶

5

10

羊水细胞原位培养盒

2个/袋

50

11

PAPP-A试剂

96人份/盒

2

12

产筛质控品

1套/盒

2

13

Free-βHcg试剂

96人份/盒

7

14

子痫试剂(PLGF)

100人份/盒

6

15

子痫试剂(STFL-1)

100人份/盒

2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医疗设备经营资格,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两票制”或“一票制”要求;

4.具有较强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及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服务及配送需求,有良好的履约记录;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的复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1月6日

8:00—12:00, 14:00—18:00

2.报名地点:商洛市中心医院设备科

联系电话:0914-*******

六、开、评标:磋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商洛市中心医院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试剂 实验室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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