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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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2023-2024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创建时间日期:2023-10-31 16:34: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11-01 09: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11-06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2023-2024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00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主用于台州电信抖音号在巨量引擎平台下以巨量引擎广告投放、DOU+推流、千川推送等,用于线上运营、地域推广规划等,根据项目的发展进度和实时竞价情况,在巨量系内抖音、直播、短视频、店铺商品、今日头条、穿山甲等全量商业化资源实施推送,以突出电信产品优势以及曝光度,实现传播销售一体化,包括协助开通巨量引擎账户、账户充值、平台操作培训等服务内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广告发布/渠道服务。

1.3 合同类型:签订框架协议,根据实际订单进行结算。

1.4 框架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未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经比选人与中选人双方协商延长本框架协议有效期(最长6个月)。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则框架协议自动结束。

1.5 续签计划:无。

1.6 ★具备巨量引擎渠道合作代理资格,需提供巨量引擎网站截图证明,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代理资质。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选份额。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为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服务内容

最高折扣系数

1

巨量引擎广告

98%

2

巨量千川广告

100%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

2

2.1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1.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3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巨量引擎渠道合作代理仅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选,且该巨量引擎渠道合作代理不得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需提供巨量引擎渠道合作代理的证明材料+授权证明材料。)

2.1.4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1日9:00至2023年11月06日17: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本项目无需缴纳比选文件获取费用,可直接通过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获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66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189*****200

电子邮件:189*****200@189.cn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 编:******

联 系 人:董家琪、赵静

电 话:181*****314153*****322

电子邮件:dongjiaqi.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19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1031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2023-2024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2023-2024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2023-2024年线上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00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宣传销售业务合作服务,主用于台州电信抖音号在巨量引擎平台下以巨量引擎广告投放、DOU+推流、千川推送等,用于线上运营、地域推广规划等,根据项目的发展进度和实时竞价情况,在巨量系内抖音、直播、短视频、店铺商品、今日头条、穿山甲等全量商业化资源实施推送,以突出电信产品优势以及曝光度,实现传播销售一体化,包括协助开通巨量引擎账户、账户充值、平台操作培训等服务内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广告发布/渠道服务。

1.3 合同类型:签订框架协议,根据实际订单进行结算。

1.4 框架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未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经比选人与中选人双方协商延长本框架协议有效期(最长6个月)。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则框架协议自动结束。

1.5 续签计划:无。

1.6 ★具备巨量引擎渠道合作代理资格,需提供巨量引擎网站截图证明,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代理资质。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选份额。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为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服务内容

最高折扣系数

1

巨量引擎广告

98%

2

巨量千川广告

100%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

2

2.1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1.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3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巨量引擎渠道合作代理仅能授权唯一代理商参选,且该巨量引擎渠道合作代理不得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需提供巨量引擎渠道合作代理的证明材料+授权证明材料。)

2.1.4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1日9:00至2023年11月06日17: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本项目无需缴纳比选文件获取费用,可直接通过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获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66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189*****200

电子邮件:189*****200@189.cn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 编:******

联 系 人:董家琪、赵静

电 话:181*****314153*****322

电子邮件:dongjiaqi.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19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1031


,台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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