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实验室耗材试剂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X2023-BS-T-001-A
2、项目名称:实验室耗材试剂采购
第一标段: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耗材
第二标段:江苏省地表水功能区监测试剂耗材
第三标段:环境质量监测耗材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整 (小写:*******.00元)
第一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00)
第二标段:人民玖拾万元整(小写:******.00)
第三标段:人民叁拾伍万元整(小写:******.00)
5、采购需求:
(1)第一标段:原子荧光光度仪、测油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配套耗材;
(2)第二标段:实验分析用试剂、离子色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连续流动分析仪、阴离子流动分析仪、气相色谱质谱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等仪器设备配套耗材;
(3)第三标段: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配套耗材及日常耗材试剂。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次供货,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全部供货完毕。
验收要求:按照采购文件及国家标准执行。
6、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每标段成交单位数量:1家。
若开标时,每标段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3家,则该标段采购失败;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响应,评标时,按评标方法每个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标段数最多为1个,已在本项目前标段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具有其余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其余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且不进入下一标段的评审。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响应单位具备易制毒销售许可证、易制爆销售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试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 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技术咨询:注册咨询:051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964;QQ:**********、*********。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23年11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或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时间:2023年11月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号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电话: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