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资器材集中采购项目

某部物资器材集中采购项目

发布正文:

某部物资器材集中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物资器材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RSI-W1002

项目名称:某部物资器材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应急救援设备类

某部物资器材集中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00

66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或以上(投标当月可不计)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其中包括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或以上(投标当月可不计)的投标人为投标人授权代表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购买的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3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9)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的,以采购代理机构打印的银行回单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已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获取采购文件时现金缴款,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阳山县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7号附1号凯晴公馆3层01号

联系方式:杨小姐,0763-*******-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63-*******-603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广东,清远市,清城区,阳山县,清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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