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留坝县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留坝县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停车乱、供需紧张等民生难题,有效盘活社会公共停车资源,提高公共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经研究拟实施留坝县智慧停车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差别化政策,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参照汉中市各县区停车收费情况,结合留坝县现状,拟定留坝县泊车位服务收费方案。

二、收费时间

以本项目正式实施前公示时间为准。

三、收费时段

8:00-20:00,其余时间免费开放。

四、收费范围

(一)旅游景区停车场。

(二)一类区域。

厅城路与紫柏路交叉口至沙湾路与紫柏路交叉口区域,总长度约1.36公里;厅城路与留候大道交叉口至沙湾路与留候大道交叉口区域,总长度约1.04公里。

(三)二类区域。

除一类停车位区域外的县城内建成区其他路段停车位(详细区域划分见附件1留坝县智慧停车区域规划图)。

五、收费标准

旅游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4A级景区收费标准按批复文件执行,非4A级景区收费标准按大车(中巴车及以上)10元/天,小车5元/天。

一类区域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30分钟至2小时内3元,超过2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天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

二类区域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30分钟至2小时内2元,超过2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天最高收费不超过8元。

每天最高收费标准限定同一车辆停放同一车位(享受月、季、年优惠政策的除外),一类、二类区域按实际占用车位数量计算收费,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等同机动车执行。

正式收费标准按程序审定后批复为准,县发改局将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

六、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殡仪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应急抢险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七、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及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县发改局书面陈述、反馈意见。对本项目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请将意见建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材料提交至县发改局。

附件:

联系电话:0916-******* ??0916-*******

电子邮箱:*********@qq.com">*********@qq.com

通讯地址:留坝县紫柏街道司法路1号

留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1日


标签: 智慧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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