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木雕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

浙江省木雕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

浙江省木雕红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承担本市木雕红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测的工作,并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

一、收费类别

1、行政事业性收费:无。国家下达检验任务,经费由财政保证的不得收费。

2、经营服务性收费: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技术咨询及服务。

二、收费项目

1、产品委托检验属于市场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浙财综[2012]45号),东政办发[2018]225号,参照浙价费[1989]77号、[1992]浙价费联128号、价费字[1992]496号、[1994]浙价费联17号、浙价费[1999]449号等收费文件,按客户具体要求,根据检测项目的不同,由双方协商收费。

2、技术咨询服务属经营服务性行为,按照《价格法》和浙质发[2006]42号文件规定,具体收费根据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收费。

三、其他

1、减免收费项目: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委托检测费用减半;首次送检和大学生创业的企业免当年委托检测费用;对于每年检验证书数量超过200套的企业,证书检验费用按80%收取。

2、联系人:杨 东 0579-******** 监督电话:0579-********

详情见附件:浙江省木雕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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