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系统年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投资系统年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投资系统2023-2025年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31IA******* | ||
项目地址: | 自投资系统各公司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内,将合格的货物送达订单中列明的交货地点。 | ||
项目概况: | 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接受下属子公司、参股及控股公司(以下统称“投资系统各公司”,名单见合同附件一)委托,为投资系统各公司集中采购气体检测仪设备事项组织统一招标。 | ||
公告名称: | 投资系统2023-2025年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一、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登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zygcgpt.com/)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详见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业务操作指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V1.0 三、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 1.网络支持:www.szygcgpt.com。点击网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2.其他问题请查看平台首页下方对应电话。 四、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五、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5 | ||
交货期说明: | 自投资系统各公司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内,将合格的货物送达订单中列明的交货地点。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采购四氢噻吩检测仪、四合一检测仪、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LEL及PPM)、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VOL)、多功能泄漏检测仪(管网巡检)和甲烷激光检测仪。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和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人根据投资系统各公司发出的订单分批进行供货,最终采购数量以订单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资格声明; 1)若出现2家及以上代理商所投所有货物如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 确定原则为(按先后顺序判定): a.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以提供了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 b.以出具授权的时间为准。如出具的授权全部是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其中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最近的为合格投标人; c.若出现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相同且有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则该品牌所有投标人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不接受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或以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同类项目指气体检测仪产品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数量金额页、盖章页等)复印件。若提供框架合同且未体现采购金额的,需同时提供体现采购金额的详细订单或发票或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以该框架合同项下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或业绩证明金额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或未体现采购金额等原因无法判定的,对应业绩不计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 |
标签: 气体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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